董事會委員會

企業管治委員會

 

本公司已設立具有書面職權範圍的企業管治委員會。企業管治委員會成員包括王嘉俊先生、麥仲康先生及鍾兆華先生。

 

企業管治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制定及審閱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並向董事會作出建議,以及審閱及監察本集團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21條及其附錄 14 的《企業管治守則》而設立審核委員會,成員包括陳嘉麗女士、麥仲康先生及鍾兆華先生。

 

委員會主要負責外聘核數師的聘任、續聘及罷免向集團負責、審閱本集團的財務資料、監督本集團的財務報告系統、風險管理及內控系統。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3.25條及《企業管治守則》而設立薪酬委員會,成員包括麥仲康先生、鍾兆華先生及陳嘉麗女士。

 

委員會主要負責就本集團的所有董事及高級管理層薪酬的政策及架構、建立正式及透明程序以制定薪酬政策,及就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向董事會作出建議。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根據《企業管治守則》而設立提名委員會,成員包括麥仲康先生、鍾兆華先生及陳嘉麗女士。

 

委員會主要負責就任何建議變動向董事會作出建議,以完善本公司的企業策略。